关于举办“江西慧谷”
首届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创新发展年”的精神,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全省高校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同时,为南昌市“江西慧谷”创意产业园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的发展,经研究,省教育厅与南昌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江西慧谷”首届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现将此次大赛的工作方案下发,请各高校积极响应,认真实施,把参赛工作作为深化教学改革,营造“以创新谋发展,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促发展”的氛围,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
附件:“江西慧谷”首届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创新 创意产业 竞赛 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江西慧谷”首届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红谷滩新区“江西慧谷”首届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的目的在于通过动漫设计大赛活动,激发人们对艺术创作的构想和创意,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促进人们全面素质的提高,尤其是为创意产业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动手实践的平台,为企业、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创新型人才、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主题与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挑战自我,创意无限”。
作品体材不限,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着重反映建国60周年以来我省各项社会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围绕红谷滩新区建设、发展、反映全省各设区的新区、新生活、新风尚进行创作,尤其是体现红谷滩新区的特色,并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达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三、参加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合法居住的外国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动漫设计大赛。为体现公平性、参赛人员中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为:漫画、设计、摄影类各专业学生及其从业人员。业余组为专业组外的所有人员。
四、比赛项目
1.漫画类:单幅;四格;静帧。
2.动画类:二维;三维;短片;MTV;小游戏。
3.摄影类:传统;数码。
五、作品要求
作品分为漫画设计、动画设计、摄影三个项目。
(一)漫画类:单幅/四格/静帧(可采用手绘和电脑设计,作品形式即可是单独形象,也可是采用组画,强调作品的创意和完整性)。
(二)、动画类:二维/三维/定格/粘土/短片/MTV/小游戏(作品长度不超过15分钟)。
(三)、摄影类:传统/数码(可使用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完成作品。单幅作品和组照均可,强调作品的生活气息和艺术性)。
为体现本次大赛的实践性和创新性,大赛组委会特别鼓励参赛者以所在地的企业为原本进行创作,作品需附上100字左右的创作手记或说明,并随作品附上个人简介及专业组别,获奖作品需由学校、单位提供相关专业证明。参赛作品一律交纸质本和电子版,纸本尺寸为A4标准大小。每位参赛选手上报作品总数不得超过3件。
六、活动安排
活动分宣传发动、作品征集、作品评选、展览颁奖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下发通知到各高等学校、通过学校行政、学生社团、专业社团等,广泛组织发动高校学生参与。红谷滩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媒体单位,通过宣传造势、发动社会人员参与。
2.作品征集:作品公开征集时间截止到2009年9月31日,高校学生参赛作品由学校组织统一交到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红谷滩新区,红谷世纪花园C区商业街“红谷滩策划传播中心”,电话:0791-3838675)。社会人员参赛作品可通过组委会公开电子邮箱寄送(组委会电子邮箱:hgtsjds@163.com)。
3.作品评选:本次动漫设计大赛的作品评选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对于评出的获奖作品按照巡回展览的要求制作成活动展板和电子播放文件。
4.巡回展览和颁奖活动在2009年10月份举行。
七、奖项设置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三名,以学校为单位颁发。
漫画类、动画类、摄影类作品均分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授予作者本人证书和奖金。
一等奖:计18个。每一个项目(计3个项目)的专业组、非专业组各3名,奖金1000元/名。
二等奖:计36个。每一个项目(计3个项目)的专业组、非专业组各6名,奖金500元/名。
三等奖:计120个。每一个项目(计3个项目)的专业组、非专业组各20名,奖金200元/名。
优秀奖若干个。
本次活动将制作《红谷滩新区“江西慧谷”首届大学生动漫设计大赛优秀作品集》,汇编比赛获奖作品和部分创作手记,组委会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推广宣传。
六、 组织机构:
主办:江西省教育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领导,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本次大赛设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洪三国
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 卢晓健
副主任委员: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聂 威
江西省教育厅副调研员 杜 侦
南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 铀
红谷滩新区工委副书记 邹国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红谷滩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何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