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学生书记助理,是学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院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积极探索,是学院密切联系学生、保障学生利益、倾听学生诉求、关心学生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学生实现自立自强、在实践中获得锻炼、在工作中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学生书记助理选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在学院党组织与学生之间构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密切接触学生,全面指导学生,切实关爱学生,一切为了学生;学生书记助理要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学院党组织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努力构建相互理解、密切配合、温馨和谐的校生关系。
二、选聘条件
学生书记助理是学院党委密切联系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纽带和桥梁。学生书记助理一般从具有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选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3、热心学生工作,愿意为学生工作服务,坚持原则,工作细致,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4、学习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三、工作职责 学生书记助理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学院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学院党委的决议,列席学院党委会相关议题的讨论;协助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
2、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考核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协助学院抓好学风建设,当好学院书记、副书记的参谋,大力抓好班级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促进学院良好学风和文明风气的形成。
4、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协调处理班级、寝室中的有关事项;切实维护好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合理诉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密切与广大同学的联系与交流,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报送书记或副书记。
5、协助学院书记、副书记搞好团学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团学会和班委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工作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6、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选聘办法
学生书记助理实行聘任制,每年选聘3-4名。由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学院选拔后,进行培训上岗。任期结束后,由学院颁发聘任证书。每年四月份的第二周作为学生书记助理聘任周。学生书记助理聘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直至学生毕业为止。
聘任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书记助理职务解聘:
1、聘期内学生书记助理被取消九江学院学籍;
2、学生书记助理本人提出申请,不再担任本项工作,并经学院同意;
3、学生书记助理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成绩差,经学院确认属实;
4、学生书记助理由于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或学校处分。
五、选聘时间
1、报名时间:4月26日—29日)
2、报名方式: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竞聘者将申请交学生一支部书记;音乐舞蹈专业竞聘者将申请交学生二支部书记
3、竞聘时间:5月上旬
中共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