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调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6-26    点击:20次

关于调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人:coco.lee 发布时间:2011-4-20 8:55:13

九江学院实验中心

九院实字〔201112

关于调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九江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于2005年建立了评标委员会专家库,为进一步充实评标专家库,根据近几年人员变化情况,拟对专家库进行充实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与管理程序

专家由相关单位推荐,招标工作小组初审并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由监察室建立专家库并负责管理。

二、评标专家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相关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对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产品情况的各类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可以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三、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推荐,名额不限,请于422日前交实验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君,联系电话:8312403email:chenjun@jju.edu.cn.

附:推荐表

姓名

职称

学历

现工作岗位

熟悉专业领域

联系电话

手机

监察室 实验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 调整 专家库

抄报:各二级学院

九江学院实验中心 2011411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