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9月10日,全院共有3人报名参加团委副书记岗位竞聘,9月14日经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艺术学院关于团委副书记公开选拔方案 》,经审查,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学位 |
政治面貌 |
职称 |
现任职务 |
竞聘职务 |
刘元明 |
男 |
1983.10 |
2005.7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助教 |
艺术实践部副主任、学生辅导员 |
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
李志勇 |
男 |
1980.10 |
2003.7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 |
讲师 |
学生辅导员 |
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
於 勤 |
男 |
1982.6 |
2006.12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助教 |
实验室副主任 |
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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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为三天,从201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与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院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且注明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8312012 8312976
邮箱地址:wwy@jju.edu.cn; wangcs@jju.edu.cn
中共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