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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6-26    点击:1190次

关于开展我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oco.lee 发布时间:2010-5-19 17:23:14

各位同学: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形势和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从源头上提高新兵质量重要举措。根据江西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的通知》(赣征[2010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征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0年男性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院校应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 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考取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大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对其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优待安置政策。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优待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照赣民字[20093号文件执行。

  三、征集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预征报名。615日前2010年应届毕业生自行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者http://zbbm.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初检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进行预审。

  (三)确定预征对象。630日前,对经初检初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县级兵役机关与高校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孟飞 电话8311048

  附: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http://www.jju.edu.cn/editor/UploadFile/20105141534661.doc

学生处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