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及教师: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及学校下发文件精神,我院于2009年10月10日下午召开了职称评定委员会,对全院23名中级申报教师进行考评,拟同意下列七位教师晋升为中级。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对下列人员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方式向我院办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公示期10月12日——10月15日)。电话:8506009 8870136
名单如下:
王祖刚 张弘 张栗娜 刘云玲 王祖君 李志勇 贾黎威
艺术学院
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