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彻底杜绝考试工作中的舞弊现象,现将08—0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命题工作
1、时间要求:6月12日前,各教研室提交试卷。
2、试卷要求
(1)试卷实行百分制,出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每套试题都要有完备而详细的“答案和评分标准”。
(2)各门课程的试题需编制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A、B两套试卷试题不能重复,试卷由院教务科按随机原则选定。
(3)试卷要附上“试卷袋”,试卷名称与教学培养方案的名称要一致,印刷数量以教学班实际人数为准,备用卷由院教务科安排。 (4)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核,合格签字后方可提交院教务科印制。
3、出题格式:试卷--要求卷面16K纸张,试卷格式按学校教务处要求制作(样式见学校教务处网页相关表格下载)。
二、考务工作
1、考核时间安排:
(1)操作性课程(专业术课)于6月5日结束;
(2)艺术学院院级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8日(第十九周)
(3)补、缓考工作:通识必修课于开学第三周进行,专业课于开学第一周进行。
2、考场设置:
(1)主校区:艺术学院院级教考分离的科目考场全部集中在七号教学楼,考务办公室设在七号教学楼221室。浔东校区:考场全部集中在艺术楼,考务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14室。
(2)考生按教学班进行考试,原则上考场编排要连续,对同一个教学班分考场考试要明确。教务科考务员负责安排学生,确定考场,在课程结束前完成考生考场分配,在考试前保证每一个考生知道自己的考场位置。
(3)考场卫生由各班级负责。教室与画室卫生要求:保持黑板的清洁;教室内保持课桌椅排列整齐,地面无纸屑垃圾保持清洁;室内用具堆放整齐。
3、监考安排:
(1)艺术学院院级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由院教务科统一安排。
(2)艺术学院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监考安排,巡考安排见附表或艺术学院网页。
(3)监考教师在指定的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
4、试卷调度与管理:
(1)院教务科相关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和回收。
(2)院教务科组织专人负责试卷的密封(内附一份考场记录单。在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立即密封。试卷要有发放、回收记录表。
三、评卷工作
1、评卷: 评卷在艺术学院内统一评阅。
按学校要求,有平行班的课程,评阅试卷必须以教研室为单位,集体在指定场所流水阅卷(阅卷教师不得少于2人,不得将试卷带回家中)
2、成绩:
(1)考试结束后,教师须按学校要求完成成绩录入核对工作。
(2) 原始成绩单由任课教师校对后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上交院教务科存档。
3、试卷整理存档 ((按学校统一要求)
艺术学院教务科
2009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