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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艺术学院优秀校友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   时间:2015-04-17    点击:338次

各科室、各教研室: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办学近40年来,广大校友分布在全国各地并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优秀校友是母校和老师的骄傲,也是广大在校学生成长的引向标。为进一步打造艺术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优秀校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为宣传校友事迹,激励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密切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艺术学院优秀校友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校友推选范围

在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含原九江师专美术系、音乐系和原九江教育学院美术专业)学习过的历届校友。

二、推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属征集对象:

1.创业类(创办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等);

2.管理类(在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中层职务的);

3.教育类(荣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

4.专业类(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协会会员的画家、音乐家、书法家、设计师等)。

三、推选及评定办法

由学院教师(特别是历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向学院推荐,尤其欢迎校友相互推荐或自荐。凡符合以上入选条件之一的校友,请提供一份500—1000字的自我介绍材料及相关照片。相关材料请发至961416289@qq.com

艺术学院成立“优秀校友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人选并公示。

四、优秀校友表彰办法

1.学院为优秀校友颁发《九江学院艺术学院优秀校友荣誉证书》。

2.制作《艺术学院优秀校友图册》和宣传展板,对优秀校友的业绩和事迹进行宣传,以激励在校学生。

3.定期举办“优秀校友大讲堂”活动,邀请优秀校友来院作报告,讲述其奋斗历程、成功感悟,以激励广大师生。    

五、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6月10日

六、联系人

黄辉:0792-8554090(办公室)

     13870257361(手机)

     961416289(QQ)

     961416289@qq.com(邮箱)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