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九江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办法》文件精神,请各分会对照文件规定,将本分会中符合补助条件的教职工报送校工会,并附如下材料:
1、九江市医保局医疗保险住院收费单;
2、江西省医院住院费(结算)收据;
3、出院小结。
截止时间:5月15日。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8311606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校工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