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和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力量,对提高学生素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九江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遵循坚持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反映履职状况,体现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体现工作实绩,重视学生评价,注重师生公认的原则;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1、是否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是否热爱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理论素养,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是否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新时代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
4、是否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5、是否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6、是否认真履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学生爱戴。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级管理与建设(思想教育、班级干部管理、教室卫生、班会及班级活动),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与交流;
2、组织本班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
3、组织本班学生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4、负责本班学生的学业指导与管理工作(学业预警单交付学生本人并通知家长);
5、负责每周日的晚点名,总结上一周工作以及布置安排下一周工作,及时了解本班学生到课率及违纪情况(对无故旷课3天及以上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同时建立晚点名工作日志和台账,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上交至学生科备查;
6、负责本班学生事、病假的起始审批工作;
7、负责本班学生的考研指导工作;
8、班主任外出学习(开会),外出带队写生采风考察,或休产假,请事假、病假,须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科报备,以便学生科安排人员代理管理班级工作;
9、负责本班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10、负责本班学生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与上报。
11、毕业班班主任为本班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需明确网络签约流程以及各毕业去向所需要上传的材料,以便为学生做解释和指导工作,同时,需负责本班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性核查以及就业岗位推荐工作,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岗位的推介和落实。
12、及时建立特殊群体大学生档案;全过程、全方位地参与到学生心理危机监控和管理,严格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管理。
四、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加强与班主任的沟通与交流;
2、负责所带班级学生1天及以上事假、病假手续的第二级审批工作;
3、负责所带班级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教育及定期查寝工作(对经常晚不归寝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4、负责指导本年级学生干部的管理与教育工作;
5、组织所带年级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及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6、负责所带年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统计及汇总工作;
7、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违纪、旷课的汇总工作;
8、负责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专项工作;
9、协助班主任做好毕业生网签平台去向登记与毕业教育等工作;
10、协助班主任做好所带班级学生学费催缴工作;
11、协助班主任处理所带班级学生的突发性事件;
12、负责处理所带班级学生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13、负责班主任外出学习(开会)、外出带队写生采风考察、产假、事假、病假期间的班级代理管理工作;
14、完成科室负责人及学院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15、协助班主任做好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和关爱工作。
五、考核方式
学生科负责全面组织开展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采取累积计分的方式。其中,分为个人总结自评(20分)、教师互评(20分)、学生评议(30分)、学院党委考核(30分)四个部分。
个人总结自评。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书面总结,既总结成绩,查找工作不足。
2、教师互评。学院组织本学院不少于1/2的教师,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总结和平时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评议。
3、学生评议。学生科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所分管的班级学生代表对其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其分管学生的1/2。如毕业班学生在外实习,则通过微信群和QQ群等网络手段征求学生意见。
4、学院党委考核。学院党委对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该同志实际工作的总体情况,对该同志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
学生科负责累积汇总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得分,在学年结束前将考核结果报学工处备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根据推选比例,考核得分列前者可参加学校当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其中,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其他
1、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比例不高于辅导员和班主任总人数的15%。对评出的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由学院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2、学年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班主任,由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对其实行诚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要求限期改正,取消其当年参与各项年度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两学年连续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其个人档案中。
3、考核结果由学生科向本人反馈,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党委申请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的,不影响考核档次的确定,但本人可写出书面意见,一并存入考评档案。
4、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原则上需要4个完整学年的班主任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才能作为学院教师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