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表现是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为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和严谨作风,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德智体全而发展的人才,特对学生个人操行进行定量考核,实行操行评分办法。
一、总则
1、凡在校学生(不含近期培训)均按此办法评定操行成绩,并进入个人成绩报告单。
2、学生操行分以80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个人现实表现和加、减分标准,进行评定,其满分为100分,超过部分,另行记载,作为评先的参考依据。凡操行分低于60分者,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
3、操行分评定办法:
(1)各班由若干名学生干部轮流值周,每天检查,认真填写《班级日志》,每周由值周干部依据值周检查结果和班内外反映的情况记载、小结、公布;每学期末在二级学院学生科的指导下,评定得出个人操行成绩。同时,二级学院学生科将操行分表报学生处审定、备案。
(2)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按本规定精神制订实施细则办理。
二、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遵守校规校纪,按时作息,本学期内课堂活动和集体活动无缺勤(病假除外),无迟到、早退,加10分;
2、关心集体,助人为乐,主动做好事,受到同学好评加1—3分;
3、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抵制违纪行为,加2—10分;
4、劳动表现突出,担任卫生值日或卫生包干区任务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加2—4分;
5、能接受批评帮助,改正缺点,现实表现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加1—3分;宣传稿件被校广播站、校宣传栏或校报采用一篇加1分;被班级黑板报采用一篇加0.5分;校刊、市、省报刊采用分别加2、3、5分;
6、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加1—5分;
7、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每次加5分;
8、积极参参加文体活动5动,表现突出者加2—10分。
(二)减分
1、早操、早读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对无故每月缺勤3次及3次以上的学生,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2、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每节扣3分;自习课迟到、早选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节课扣2分;
3、集体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或不遵守纪律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4、担任教室或宿舍值日不负责任,一次扣2分;宿舍个人内务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2分;
5、不遵守食堂用餐秩序,每次扣2分;
6、不按时归寝,熄灯后外出或返回,一次扣2分;夜不归寝,一次扣5分;
7、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租房,扣5分;
8、酗酒、抽烟,发现一次扣10分;
9、丢失、损坏及破坏公物(包括在桌椅上乱刻乱画)、破坏教室教学设备、寝室电话线、数据线视情节扣2—20分;
10、男女接触行为不文明,同学反映强烈的,双方各扣2-10分;
11、打架,每人扣5—20分;
12、不遵守教室管理规则,穿背心、吊带装或拖鞋进教室者,每次扣2分;带早餐进教室者,每次扣2分;上课看小说、杂志等和本课程无关书籍者,每次扣2分;在教学楼、宿舍楼内及禁止踢球的地方踢球每次扣2分;教室、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扣当天值日者或当事人2分。
13、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在宿舍内做饭菜的,每次扣5分;熄灯后大声喧哗或点蜡烛等,扣当事人或寝室成员2-5分;留宿非本寝室人员过夜的,扣5分;私自接电器扣10分;宿舍设小卖部、养宠物者扣5分;留宿校外人员者,给予纪律处分,并相应扣分;
14、不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攀折花卉果木竹或在人工湖钓鱼,每次扣2-10分;
15、在校园主干道、校外等车流量较大道路进行轮滑活动者,扣5分;
16、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扣2--10分;
17、不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通过网络、短信、标语、大小字报、串联、聚众闹事、打砸抢烧等形式从事有损学校声誉及学校秩序的行为,从事有损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扣5-20分;
18、受学校行政处分:留校察看,扣20分;记过,扣10分;严重警告,扣5分;警告,扣2分。本条款如与前款重复,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扣分;
有其它违纪行为者,视情节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