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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的规则

发布者:张碧静   时间:2008-06-23    点击:2727次
1、参赛对象:艺术学院全体学生

   2、比赛内容:美术(素描、色彩、设计)

音乐(声乐、器乐、)

    3、比赛时间:每学期根据教学进度制定

      4、奖项设置:美术(一等奖2至3名、二等奖3至6名、三等奖若干)

音乐(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优秀奖若干)

      5、参赛程序:(美术)报名—交作品—初赛筛选—决赛

             (音乐)报名—初赛—决赛

      6、比赛目的:检阅艺术专业教学成果,对教学内容进行考核,促

进学生的艺术交流,提高学生专业表现能力,锻炼

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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