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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

发布者:jiaowuke   时间:2018-05-07    点击:362次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教研室是最基本的教学管理机构。根据学科发展动态、社会需求变化、学院的定位和就业率的变化,进一步加强艺术学院教研室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日常教学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专业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的日常工作职责

教研室主要职责是在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完成相关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师风师德建设以及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本教研室所辖课程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负责。

教研室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教研室通过集体讨论订立教研室工作计划,安排好一学期的教研活动,学期末写好教研室工作总结。

(二)每两周至少开展举行一次教研活动。

(三)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研讨课程建设问题,探索教学规律。

(四)教研室教师要相互讨论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组织教研室老师听课、评课,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组织本教研室公开课或示范课,督促青年教师听课,帮助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迅速提高;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六)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分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情况。

(七)教研活动要详细记录,及时收集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领导改进工作。

(八)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教学档案。

 

(九)做好教研室的各项教学文件、教学材料的完善、修订和归档整理工作。(详见“教研室教学档案制度”)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开展教研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开展教研活动是教师之间促进学术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重要途经,各教研室对教研活动在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有明确认识。

(二)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的教研活动,每次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每学期有总结。

(三)教研室应经常向主管教学副院长汇报教研活动情况和教研活动成果,自觉接受学院或上级部门对教研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导。

(四)因故不能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须向教研室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对长期、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教研室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要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