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院艺字〔2015〕45号
艺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暂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规范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成立专业测试考核组
专业测试须设立考核组,考核组不少于7人,考核组成员由专家学者、艺术学院领导、校教务处、人事处等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须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组长由艺术学院负责人院长担任。专业测试实施前艺术学院须对考核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测试水平,增强公正性。
2、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专业测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技能操作(才艺展示等)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等。专业测试主要内容:
(1)根据PPT课件结合相关专业课程内容,自选重点章节进行20分钟的试讲;
(2)试讲结束后,评委进行提问。
3、编制专业测试试题
在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中,测试试题由艺术学院或聘请其它高校专家学者自行组织命制、审题、阅卷、评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试题编制要遵循“适用性、专业性、科学性”的原则。阅卷、评分人员须3人以上(含3人),并在答卷上签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
(1)速写:根据试题内容进行人物场景的速写。考试用具:素描纸、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备)。
(2)上机:根据命题要求,运用形象思维和想象力对日常生活或自然界的各种物象进行创意设计。
4、成绩提交
艺术学院在专业测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来院参加考核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上交至学校人事处,须按要求汇总试讲(或说课/答辩)和技能操作(才艺展示等)的综合成绩,考核组成员签名,考核组综合评价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注意事项
艺术学院负责人和从事招聘专业测试工作的人员,在招聘专业测试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其它注意事项参照九江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