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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领导带队巡查制度

发布者:艺术学院   时间:2018-05-25    点击:98次

九院艺字201640

 

 

艺术学院领导带队巡查制度

 

为了建立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管理,特制定艺术学院领导带队巡查制度。

    一、巡查形式

院党政领导分5组带队,各科室抽调人员随同巡查,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四上午进行,如带队领导有课或有其他情况走不开,可以另行安排时间。分组情况如下:

 

 

 

巡查周次

吴维勇

彭小琴、李 

161116

王春生

刘元明、翟骄梓

271217

 

  艳、鲍雯婷

381318

欧阳时来

  勤、刘 

491419

 

  辉、蔡 

51015

 

二、巡查范围

巡查小组对所有的教室、实验室、琴房、宿舍及办公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查卫生、水电安全及学生到课率和老师上课情况,发现情况须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

三、巡查工作要求

1、巡查工作,每周至少两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属实登记并要求限时整改。各组周巡查后将记录本交院办公室。

2、巡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制止,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当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3、巡查人员巡查时如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按相关程序及时汇报并负责协调处置。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主送:院领导、各科室、各教研室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61010日印发

(共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