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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印发《在学生党员中推行“四个模范”和“三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   时间:2018-05-25    点击:554次

艺院党字20151

 

 

艺术学院关于印发《在学生党员中推行

“四个模范”和“三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经学院研究,现将《艺术学院在学生党员中推行“四个模范”和“三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四个模范”和“三个一”要求考核指标

 

中共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556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556日印发

(共印20)

 

附:

艺术学院在学生党员中推行

“四个模范”和“三个一”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引导学生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新时期党对大学生党员的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我院学生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四个模范”和“三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

一、开展“四个模范”、“三个一”活动的意义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是带领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奋力追梦的标杆和旗帜。当前,学院大部分学生党员都能够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在师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创建良好的学风、班风、院风做出了表率。但也出现了少数学生入党后与入党前明显表现不一的现象,表现在有的学生入党后产生松口气的思想,缺少继续前进的动力;有的学生党员错误地认为已跨进组织的大门,目的已经达到,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能很好地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凡事对己有利则干,对己不利则不干;还有的则只埋头专业学习,而不注重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集体漠不关心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党员的先进性。

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党委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实施以“四个模范”、“三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管理制度,引领全院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四个模范”、“三个一”的主要内容 

(一)努力成为“四个模范”

1、学习的模范。青年大学生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应该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党员要自觉成为“学习的模范”。

大学生党员既要具备丰富的政治理论知识,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领会。要积极主动参加学院党委和年级党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要切实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在学习生活中真正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2、实践的模范。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地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不仅要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还要成为用专业知识指导实践的模范。

3、创新的模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精英,是青年知识分子的代表,是祖国的未来,肩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任,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理应走在创新前列。美丽的自我人生梦和伟大的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都需要我们有敢为人先的锐气,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成为创新的模范 

4、诚信的模范。 “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始终崇尚的一个基本美德。以诚待人,取信于民,是为人、处事、立世的基本要求,更是一名党员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作为大学生党员,首先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深刻认识诚信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对大学生党员形象的重要意义;同时还应带头讲诚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成为讲诚信的模范。 

(二)切实做好“三个一”

1、承担一份工作。积极为党工作,是《党章》对党员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员的义务。作为大学生党员,应当自觉承担一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挥模范作用,真正成为学院团学组织和年级、班级、宿舍等管理与服务的坚实力量,体现和实践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带动一个宿舍。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宿舍是大学生每天的起点和归宿,也是最能体现自身修养和个人影响力的场所。学生党员要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标杆作用;所在的宿舍,必须成为“卫生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宿舍”。

3、建立一个联系点。自身优秀并不能完全体现一名党员的先进性和价值,在自身优秀的基础上能主动、有效地带动、帮助广大同学共同进步才是其价值和先进性的真正体现。学生党员要建立一个联系点(班级或寝室),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力和影响力,成为相关班主任、辅导员的得力助手,引领联系点的同学积极向上,帮助他们进步提高。

三、精心组织引导,实行量化考核,保证“四个模范”、“三个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推行“四个模范”、“三个一”的要求是我院党建工作的探索和举措。为保证它真正落到学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及为同学服务的实处,建立符合学生党员实际的考核制度。

(一)建立规范合理的量化考核体系和考评办法

建立规范合理的量化考核体系是保证“四个模范”、“三个一”的要求落到实处的基础。量化考核体系是指通过系列量化的指标充分体现学生党员实践“四个模范”、“三个一”的基本状况,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汇总来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完成组织分配任务和服务同学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的总体情况。 

明确所有学生党员每学期必须完成的任务,实行“党员活动积分卡”制度,由各年级党支部和学院团学会党员督查委员会配合实施。每学年初每位学生党员要根据本人情况制订一份“四个模范”、“三个一”的具体计划并提出自己努力的目标,交党支部审核存档。每学期小结交流一次,每学年末进行总结考核。

(二)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处理

考核结果要及时告知学生党员本人,并在党支部范围内公布,同时还要让考核结果成为学生党员实践“四个模范”、“三个一”的新起点。一方面,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帮助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建立起合理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以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将考核结果作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评选的重要条件,并与“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工作紧密结合。

 (三)“四个模范”、“三个一”的延伸

“四个模范”、“三个一”的要求,不仅是学生党员发挥模范带头的努力目标,也要成为所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方向标。要把“四个模范”、“三个一”的要求贯穿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全过程,让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奋斗有方向并努力为之实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验。每学期的党员发展,学院将采取个人申报、支部考核、组织审查的方式,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四个模范”、“三个一”的要求进行答辩,党组织将择优发展。

各年级学生党支部要切实做好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关于“四个模范”、“三个一”活动的引导和推进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培养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和实践意识,提高大学生党员的创新能力。要大力开展 “我为党旗争光彩”、“志愿活动我先行”、“我为学院作贡献”、“党员风采展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组织生活形式的创新,切实增强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党员意识、在党支部中的主人翁意识,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四个模范”、“三个一”活动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

 

 

附件

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四个模范”和“三个一”要求考核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考核内容

学习

模范

30

政治学习

 

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自觉参加党支部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和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学习态度端正(5分);每少参加一次学习教育活动扣1分。

 

 

 

 

政治立场

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国家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5分);重大和关键事件上表现不好的扣5分。

 

 

 

 

专业学习

学风建设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没有旷课,按时高质量完成并上交作业(5分);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

 

 

 

 

课程成绩

课程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5分);平均成绩70-84分(3分);平均成绩60-70分(1分);获学习积极分子等称号或获得奖学金,加1分;本科通过英语四级加1分、通过英语六级加2分;有课程不及格,每门扣1分;如有课程为0分,扣5分。

 

 

 

 

专业比赛

积极参与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国际或国家级专业类比赛奖项(含专利)加5分、入选加3分;获省部级专业类比赛奖项(含专利)加4分,入选加2分;获市、校级专业类比赛奖项(含专利)3分,入选加1分。

 

 

 

 

论文作品

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加5分,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加4分,在市校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加2分。

 

 

 

 

实践模范

20

团学工作

桥梁纽带

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中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困难及要求,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5分);作用发挥较好(2分);未能很好发挥作用或出现工作失误(0分)。

 

 

 

 

志愿活动

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他义工活动、有省级以上新闻报道加4分,有市级新闻报道加2分;个人或团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加1分。

 

 

 

 

文明素养

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积极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没有违反网络管理规定、违章用电、夜不归宿等行为(5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每次扣5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4分;受到警告处分,每次扣3分;被校、院通报有违章用电、夜不归宿的,每次扣2分。

 

 

 

 

文明示范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坚持原则,弘扬正气;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甘于奉献,主动帮助同学。积极投身于校院“好习惯”教育。带头创建并获得“文明班级”或“文明宿舍”称号、或见义勇为的,加5分;所在班级、宿舍卫生被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在校、院检查时,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2分。

 

 

 

 

创新模范

15

创业

创意活动

积极参加各级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和学校科技文化月活动,参加者加1分,获市校级奖项加2分,获省级奖项加3分,获国家级奖项加8分。

 

 

 

 

创业

有创业实施项目,并组建、参与创业团队,加5分。

 

 

 

 

工作创新

管理

所负责的工作(含团学组织、社团组织及年级、班级、寝室)有创新、有活力、有特色,并获得表彰,加2

 

 

 

 

诚信模范

10

学业守信

学业自律

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剽窃;作业自我完成;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自尊自爱,自省自律(5分);若被发现有虚假行为,扣5分;若发现抄袭作业或请人代做作业行为扣5分;若有考试作弊行为,扣5分。

 

 

 

 

义务自觉

学费交缴

无故不交学费或恶意拖欠学费的,扣5分。

 

 

 

 

道德自律

道德践行

拾到财物立即交还失主或上交学院学生科(5分);恶意隐瞒或私藏自用的,扣5分。

 

 

 

 

先锋作用

15

承担一份工作

积极参加校、院各级团学组织(含辅导员和班主任助理、班委、寝室长、楼层长、寝室长)和学院星河联合会工作表现突出(5分);表现较好(3分);表现一般(1分);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0分)。

 

 

 

 

带动一个宿舍

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标杆作用,且有影响力,所在寝室成员文明、上进、和谐。成效明显(5分);成效较好(3分);成效一般(1分);不积极组织和参加活动(0分)。

 

 

 

 

建立一个联系点

联系一个班级或一间寝室,成为相关班主任、辅导员的得力助手,引领联系点的同学积极向上。表现突出(5分);表现较好(2分);表现一般(1分);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0分)。

 

 

 

 

附加分

10

获奖表彰

省级“三好学生”(5分);国家奖学金、校院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勤奋学习标兵”获得者(3分)、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勤奋学习标兵”(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