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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艺术学院   时间:2018-05-25    点击:476次

艺院党字20162

 

 

 艺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党建+”在我校党建工作中见到实效,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院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内涵实质

全面推行“党建+”,是指把党的建设融入学院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中,通过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全面推行“党建+”,凸显了党的建设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使党建工作的方向更明确、重点更突出、任务更聚焦,能够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党的建设服务党的事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抓党建工作思路、理念的创新。

二、思路目标

1.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提出的“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为统领,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关键,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核心,以严和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通过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始终贯穿,实现党的建设与学院各项工作联动发展、相互促进,更好完成学院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2.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持续努力,使“党建+”理念入脑入心、成为自觉行动,使“党建+”工作在我院全面铺开、有效落实,推动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对各项工作的主导引领地位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对党的事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3.基本原则。推行“党建+”模式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统筹融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党员中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分类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院各党支部不同工作性持和特点,分类调研、分类谋划、分类推进、分类指导,因时制宜拓展“党建+”加的内容、探索加的方法,力求加一项实一项,抓一项成一项。

坚持改革创新。总结提炼已有的党建工作经验做法,以问题为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创新载体抓手,完善制度机制,使“党建+”落地见效。

坚持整体推进。坚持上下联动、注重抓面,由点到面推动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力求整体推进、面上突破。

三、重点任务

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内涵建设,艺术学院“党建+”要突出以下内容:大力推行党建加内涵建设、加教育教学改革、加教学剩余综合改革、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全员育人、加特色教育、加师德师风建设等。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党建+”工作模式,鼓励探索创新。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重点推进以下“党建+”工作。

一是“党建+创新创业”。根据专业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党支部组织党员教师创新创业;或组建、指导学生团队开展创意创新创业活动,鼓励教师进入学校科技园。

二是“党建+内涵建设”。认真贯彻《九江学院关于加强内涵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一系列配套措施,积极推进学科与专业建设,落实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师资队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我院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三是“党建+教学剩余综合改革”。按照学校总体部署,有序推进教学剩余综合改革,学院党委和教工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好协调保证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教学剩余综合改革平稳推进。

四是“党建+全员育人”。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构建全员育人体系,保障学校平安和谐的意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原则,巩固全员育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

五是“党建+特色教育”。落实学校关于创业教育、好习惯教育和国学素养教育一系列实施方案,总结工作经验,坚持有益做法,扩大工作成效,努力使特色教育成为我校特色品牌。

四、方法步骤

13月中旬,学院根据《九江学院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艺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23月下旬,召开艺术学院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动员会。

同时,组织各支部、党员填报《艺术学院党支部“党建+”项目登记表》、《艺术学院教工党员“党建+“项目登记表》和《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党建+“项目登记表》。

3、根据艺术学院工作特点,凝炼、打造学院“党建+”项目——“党建+艺术服务社会”。

4、将“党建+”工作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创建“星级党支部”相结合、与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考核工作相结合。及时发掘先进典型,通过网络、墙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展示,使“党建+”工作看得见、说得出、见成效。

5、建立艺术学院“知行领航“微信平台,加强“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交流和示范作用。

6、考核、评选学院“党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

五、保障措施

要高度重视推进“党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严和实的作风把“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落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科室协调配合、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成立艺术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春生,副组长:吴维勇、沈杨,成员:虞斌、欧阳时来、汤艳、吴耘,下设办公室:主任彭小琴,副主任刘元明。

2.建强自身机制。坚持把加强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建好建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队伍,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改革发展不断加速、服务社会不断进步。

3.严格督促检查。定期进行学院“党建+”专项调研督查,了解各党支部和党员师生对“党建+”项目落实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切实推动“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建立学院“党建+”工作台账,把“党建+”纳入党建工作总盘子,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党员发挥“标杆”示范作用的述职评议考核的必要内容。

4.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网络、展板、微信等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党建+”的进展成效,为深入推进我院“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艺术学院党支部“党建+”项目登记表》

2、《艺术学院教工党员“党建+“项目登记表》

3、《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党建+“项目登记表》

4、《艺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建+“项目登记表》

 

 

 

 

 中共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648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648日印发

(共印20)

 

艺术学院党支部“党建+”项目登记表

党支部

名称

 

所辖教研室、

科室或专业

 

党员

人数

 

正式党员人数

预备党员人数

入党积极

分子人数

 

 

 

支部

书记

 

支部

委员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纪律委员

 

“党建+”内容

 

1、创意创新创业指导;

2、内涵建设;

3、教学剩余改革;

4、全员育人;

5、特色教育;

6志愿服务

(任选一或二项)

 

 

 

 

 

 

 

 

 

 

 

 

 

 

院党委意见

 

 

                                          

(说明:每个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选一至两项,并简要列出项目实施计划)

艺术学院教职工党员“党建+”项目登记表

   

 

 

 

职 称

 

入党时间

 

所在党支部

 

所在教研室或科室

 

“先进性”

守纪模范

学习模范

实践模范

创新模范

诚信模范

 

“党建+

(或带一个班级;或指导学生专业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党支部

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说明:1、“先进性”栏中内容为每名教工党员必须承诺内容;2、“党建+”栏教工党员结合工作实际,选一至两项,并简要列出项目实施计划。可个人也可以党员团队形式;不可不选。)

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党建+”项目登记表

 

   

 

 

 

担任职务

 

入党时间

 

所在党支部

 

所在年级、班级

 

“先进性”

守纪模范学习模范实践模范创新模范诚信模范

 

 

 

 

 

 

 

“党建+”:

(或担任一项工作,带动一间寝室,建立一个联系点;或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党支部

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说明:1、“先进性”栏中内容为每名学生党员必须承诺内容;2、“党建+”栏党生党员结合学习工作实际,选一至两项,并简要列出项目实施计划;可个人也可以党员团队形式;不可不选。)

艺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建+”项目登记表   

       

   

 

 

 

担任职务

 

列为入党积

极分子时间

 

所在党支部

 

所在科室或年级、班级

 

“先进性”

守纪模范学习模范实践模范创新模范诚信模范

 

 

 

 

 

 

“党建+”:

(或担任一项工作,带动一间寝室,建立一个联系点;或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党支部

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说明:1、“先进性”栏中内容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承诺内容;2、“党建+”栏入党积极分子结合学习工作实际,选一项,并简要列出项目实施计划;可个人也可以团队形式;不可不选。)